資料來源:109-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5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6,965,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輔助檢察業務工作之推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5,524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0,317千元,係職員9人
 之薪俸、加給等。
2.獎金2,631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獎金等
 。
3.其他給與128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4.加班值班費991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休
 假加班費等。
5.退休離職儲金636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6.保險821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健保費等。
15,524,000 15,425,000 99,000 0.64%
1000 人事費 15,524,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317,000
1030 獎金 2,631,000
1035 其他給與 128,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991,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36,000
1055 保險 8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