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2,676,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49,254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1,397千元,係職員34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2,361千元,係駕駛3人及工
 友3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8,029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4.其他給與609千元,係休假補助、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5.加班值班費1,568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2,467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2,823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49,254,000
0100 人事費 49,254,000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1,397,000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361,000
0111 獎金 8,029,000
0121 其他給與 609,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1,568,000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2,467,000
0151 保險 2,8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