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9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4,05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40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359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0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983千元。
(3)通訊費80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292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30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50千元,係辦公房屋及車輛等之
  保險費。
(7)物品656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14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
  20千元。
<3>車輛油料費296千元,係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0.00元、柴
  油每公升價格25.6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00千元。
(8)一般事務費2,237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94千元,係按員工97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315千元,係按檢
  察官20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1
  0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127千元。
<4>法警制服費60千元。
<5>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331千元。
<6>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0千元。
<7>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1,200千
  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230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90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199千元,按機車2輛,每
  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者2
  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2年未滿4年
  者1輛,每輛每年25,500元,滿6年以
  上者3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91千元,係按職員87
  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00千元。
(12)國內旅費8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3)特別費121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1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4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5,401,000 5,546,000 -145,000 -2.61%
2000 業務費 5,359,000 5,504,000 -145,000 -2.63%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1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983,000 983,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80,000 80,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92,000 282,000 10,000 3.55%
2024 稅捐及規費 30,000 30,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50,000 50,000 0 0.00%
2051 物品 656,000 613,000 43,000 7.01%
2054 一般事務費 2,237,000 2,384,000 -147,000 -6.1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30,000 230,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90,000 281,000 9,000 3.2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00,000 30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80,000 140,000 -60,000 -42.86%
2093 特別費 121,000 121,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42,000 42,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42,000 4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