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93,56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
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
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
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2預算 |
|---|---|---|---|---|---|---|
| 04 | 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 | 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奉行政院110年7 月29日院臺衛字第1100180390號函核定,總經 費3,461,352千元,分5年辦理,110年度編列2 4,608千元,111年度編列436,232千元,本年 度編列第3年經費626,00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42,909千元,包括: (1)精神耗弱刑事犯強制診療等相關經費424 ,148千元。 (2)司法精神病房委外維安人力及相關訓練 等經費118,761千元。 2.設備及投資83,100千元,係司法精神病房相 關安全設備等經費。 |
626,009,000 | |||
| 2000 | 業務費 | 542,909,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542,909,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83,100,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83,1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