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8,69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 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 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 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1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5,845千元,其內容如下
:
1.業務費96,312千元,包括:
(1)通訊費750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19千元,包括:
<1>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之出席費177
  千元。
<2>聘請講師演講或授課之鐘點費142千元
  。
(3)委辦費787千元,係性侵害加害人科技設
  備監控多模基地臺定位系統維護及管理
  行政委託。
(4)物品941千元,
<1>購置檢協會訊及檢察業務所需文具紙
  張等消耗品783千元。
<2>節能事務用具等購置經費45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13千元。
(5)一般事務費92,690千元,包括:
<1>編印檢察新論半年期刊經費936千元。
<2>防制貪污與經濟犯罪業務經費150千元
  。
<3>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業務經費178千
  元。
<4>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107千元。
<5>精神耗弱刑事犯強制診療經費21,766
  千元。
<6>各地檢署辦理犯罪被害補償金求償業
  務經費1,886千元。
<7>檢察機關辦公房舍租金及相關費用7,6
  34千元。
<8>支應各檢察機關設施維修及臨時辦案
  等相關經費30,790千元。
<9>替代役役男勤務及管理等專項業務費5
  ,068千元。
<10>辦理替代役役男專業訓練所需經費1,
  320千元。
<11>辦理業務檢查聯繫等相關經費100千
  元。
<12>檢察機關被害人屍體搬運及冷藏經費
  5,000千元。
<13>辦理檢察機關執勤績優法警獎勵業務
  經費340千元。
<14>辦理科技設備監控相關事務經費15,3
  90千元。
<15>辦理整合性偵查資料庫維運經費535
  千元。
<16>辦理通訊監察案件管理系統維運經費
  200千元。
<17>金融帳戶開戶查詢系統營運費及硬體
  設備使用分攤費1,290千元。
(6)國內旅費825千元,係刑事案件偵查執行
  、相、勘驗及拘提等業務差旅費。
2.設備及投資43,636千元,包括:
(1)檢察機關偵查設備汰換及購置經費6,557
  千元。
(2)檢察機關其他設備汰換及購置經費7,650
  千元。
(3)辦理科技設備監控所需設備費21,500千
  元。
(4)建置檢察機關毒品資料庫整合運用系統
  經費3,000千元。
(5)辦理整合性偵查資料庫系統功能增修經
  費1,035千元。
(6)辦理起訴及判決文件資料檔案影像管理
  系統設備汰換及購置所需經費2,100千元
  。
(7)零星設備購置經費1,794千元。
3.獎補助費5,897千元,包括:
(1)補助受監護處分等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經費5,039千元。
(2)辦理刑事補償經費858千元。
    (以上內含辦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需
  之科技設備監控經費37,677千元。)
145,845,000
0200 業務費 96,312,000
0203 通訊費 75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19,000
0251 委辦費 787,000
0271 物品 941,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92,690,000
0291 國內旅費 825,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43,636,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035,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39,601,000
0400 獎補助費 5,897,000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5,039,000
0471 損失及賠償 85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