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高等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5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73,10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之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行政管理,提高工作績效,輔助檢察業務之推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673,410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476,868千元,係職員317
 人之薪俸、加給及檢察機關人員調動補實之
 人事費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官3人之待遇6,
 794千元)。
2.約聘僱人員待遇1,473千元,係約聘3人之酬
 金。
3.技工及工友待遇6,950千元,係技工1人、駕
 駛11人及工友10人之工餉、加給等。
4.獎金95,000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
 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官3
 人之年終工作獎金850千元)。
5.其他給與4,950千元,係休假補助、員工因
 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6.加班值班費31,167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7.退休離職儲金25,432千元,係現職人員及約
 聘人員依法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8.保險31,570千元,係現職人員及約聘人員依
 法應提撥之公、勞、健保費等。
673,410,000 649,066,000 24,344,000 3.75%
1000 人事費 673,410,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76,868,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473,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6,950,000
1030 獎金 95,000,000
1035 其他給與 4,950,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31,167,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5,432,000
1055 保險 31,5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