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04,22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之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行政管理,提高工作績效,輔助檢察業務之推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1,56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0,549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185千元,包括:
<1>法警及員工等教育訓練經費1,029千元
  。
<2>促進中法法學交流研習經費76千元。
<3>促進中日兩國學術交流研習經費80千
  元。
(2)水電費2,766千元。
(3)通訊費1,582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
  通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1,318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
  養、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97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71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
  工等之保險費。
(7)物品1,765千元,包括:
<1>環保資訊耗材等經費248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8
  19千元。
<3>環保、節能消耗品購置經費146千元。
<4>節能事務用具等購置經費38千元。
<5>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93千元。
<6>車輛油料費421千元,係按機車5輛,
  每輛每月耗油料26公升,中小型汽車1
  4輛,每輛每月耗油料90公升,按汽油
  每公升價格25.7元、柴油每公升價格2
  2.2元計列。
(8)一般事務費9,495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690千元,係按員工345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1,120千元,係按
  檢察官70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
  員40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630千元。
<4>法警制服費167千元。
<5>環境綠化、消毒清潔、會場佈置等經
  費4,341千元。
<6>法律座談與研討、檢察業務聯繫、檢
  察官及全國檢察長等會議經費2,547千
  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290千元,包括:
<1>辦公房屋、宿舍等維護費190千元。
<2>廳舍環保、節能設施改善經費100千元
  。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967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680千元,係按機車5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
  者1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6年以上
  者13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287千元,係按職員32
  2人計列,每人每年891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7千元。
(12)國內旅費725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3)運費53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
  經費。
(14)特別費158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3,1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1,01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
 慰問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21,565,000
0200 業務費 20,549,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1,185,000
0202 水電費 2,766,000
0203 通訊費 1,582,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1,318,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97,000
0231 保險費 71,000
0271 物品 1,765,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9,495,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90,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67,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7,000
0291 國內旅費 725,000
0294 運費 53,000
0299 特別費 158,000
0400 獎補助費 1,016,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1,0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