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最高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0頁
預算機關
最高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4,20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法定程序及業務職掌辦理總務、人事、會計、統 計、政風等事務,以及加強資訊、財物、車輛與工友等管 理,上訴案件彙編及辦公廳舍維護。
預期成果
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及管理,支援檢察業務之順利進行。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42,611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政務人員待遇3,690千元,係檢察總長1人之
 薪俸及加給。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84,890千元,係職員71人
 之薪俸、加給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官2
 人之待遇4,026千元〉
3.技工及工友待遇2,498千元,係駕駛6人及工
 友4人之工餉、加給等。
4.獎金23,811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
 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
 官2人之年終工作獎金503千元〉
5.其他給與1,314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
 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6.加班值班費11,430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
 加班費等。
7.退休離職儲金7,195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8.保險7,783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142,611,000 127,297,000 15,314,000 12.03%
1000 人事費 142,611,000 127,297,000 15,314,000 12.03%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3,690,000 3,549,000 141,000 3.9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4,890,000 75,377,000 9,513,000 12.62%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498,000 2,498,000 0 0.00%
1030 獎金 23,811,000 21,740,000 2,071,000 9.53%
1035 其他給與 1,314,000 1,314,000 0 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11,430,000 9,773,000 1,657,000 16.95%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195,000 6,311,000 884,000 14.01%
1055 保險 7,783,000 6,735,000 1,048,000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