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最高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最高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5,426,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法定程序及業務職掌辦理總務、人事、會計、統 計、政風等事務,以及加強資訊、財物、車輛與工友等管 理,上訴案件彙編及辦公廳舍維護。
預期成果
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及管理,支援檢察業務之順利進行。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34,494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政務人員待遇3,549千元,係檢察總長1人之
 薪俸及加給。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84,955千元,係職員71人
 之薪俸、加給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官2
 人之待遇4,649千元〉
3.技工及工友待遇2,798千元,係駕駛6人及工
 友4人之工餉、加給等。
4.獎金21,153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
 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
 官2人之年終工作獎金581千元〉
5.其他給與1,314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
 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6.加班值班費8,535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7.退休離職儲金5,455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8.保險6,735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134,494,000 136,266,000 -1,772,000 -1.30%
1000 人事費 134,494,000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3,549,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4,955,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798,000
1030 獎金 21,153,000
1035 其他給與 1,314,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8,535,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5,455,000
1055 保險 6,73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