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行政執行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8頁
預算機關
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6,37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之執行等業務。
預期成果
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及人民權利之維護。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3 辦理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4,39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4,095千元,包括:
(1)通訊費191千元,係辦理行政執行業務之
  郵資及電話費等。
(2)臨時人員酬金11,978千元,係遴用臨時
  人員辦理文書行政及行政執行業務等經
  費。
(3)物品465千元,係購置列印摺壓封口機特
  殊油墨經費。
(4)一般事務費11,077千元,係辦理行政執
  行業務印刷、會議、雜支及長期委外業
  務僱用(非屬短期勞力外包直接僱用,係
  洽人力公司招商辦理之勞務承攬)等。
(5)國內旅費380千元,係執行業務人員之差
  旅費。
(6)短程車資4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2.設備及投資300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經費
 。
24,395,000 23,468,000 927,000 3.95%
2000 業務費 24,095,000 23,168,000 927,000 4.00%
2009 通訊費 191,000 191,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1,978,000 11,517,000 461,000 4.00%
2051 物品 465,000 464,000 1,000 0.22%
2054 一般事務費 11,077,000 10,612,000 465,000 4.38%
2072 國內旅費 380,000 380,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4,000 4,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300,000 300,000 0 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300,000 30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