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執行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30,539,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屬各分署,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辦理公法上金 錢給付義務之執行等業務。
預期成果
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之維護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3 辦理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6,466千元,其內容如下
:
1.業務費139,304千元,包括:
(1)通訊費4,110千元,係辦理行政執行業務
  之郵資及電話費等。
(2)一般事務費127,513千元,係辦理各分署
  行政執行業務印刷、會議、業務宣導、
  雜支及長期委外業務僱用(非屬短期勞力
  外包直接僱用,係洽人力派遣公司招商
  辦理)等。
(3)國內旅費7,680千元,係各分署執行業務
  人員之差旅費。
(4)短程車資1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2.設備及投資7,162千元,包括:
(1)零星設備購置經費3,911千元。
(2)臺中分署第一辦公區耐震補強工程經費3
  ,251千元。
146,466,000
0200 業務費 139,304,000
0203 通訊費 4,11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27,513,000
0291 國內旅費 7,680,000
0295 短程車資 1,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7,162,00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251,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3,9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