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法醫研究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3頁
預算機關
法醫研究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4,47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身體、病理及死因、毒藥物、刑事證物之勘驗、檢驗 及研究,法醫人員之培訓及其他有關法醫學之研究及發展 等業務。  
預期成果
提昇法醫鑑驗品質、增進法醫鑑識能力,加強鑑識人員專 業訓練,充實法醫業務知能,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6 贓證物品管理智能庫房計畫 贓證物品管理智能庫房計畫,奉行政院112年6月
2日院臺法字第1125010966號函核定,總經費190
,561千元(分別由本所編列11,664千元、法務部
編列2,000千元、廉政署編列39,349千元、臺灣
高等檢察署編列62,305千元、調查局編列75,243
千元),分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143,08
9千元,本所編列11,664千元、法務部編列2,000
千元、廉政署編列39,349千元、臺灣高等檢察署
編列62,305千元、調查局編列27,771千元,尚待
編列47,472千元。本所本年度預定辦理建立贓證
物之數位化、整合資通平台與自動化物流科技,
發揮智慧物聯網之效益,並將相關歷程紀錄保存
於系統,以強化庫存管理之正確性等。
11,664,000
2000 業務費 4,473,000
2051 物品 11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359,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7,191,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446,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7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