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法務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69,767,000 元()
計畫內容
1.民法、信託法、行政程序法、政府資訊公開法及行政執  行法等法律之研修、督導國家賠償、仲裁、鄉鎮市調解  等業務及提供行政院各部會法律意見。 2.規劃檢察制度、督導檢察業務、研修刑事法規及辦理律  師行政業務。 3.督導辦理成年觀護、受刑人易服社會勞動、犯罪研究及  預防、更生保護、法律推廣、犯罪被害人保護及毒品危  害防制等業務。 4.透過廣泛參與國際組織或國際會議,促進我國與國際及  兩岸司法互助之深化,並建立我國與外國間司法互助之  法制。
預期成果
1.使法律切合社會需要、落實國家賠償,維護人民權益、  強化鄉鎮市調解機制,有效紓減訟源、解決法律適用疑  義,確實依法行政。 2.發揮檢察功能,貫徹執行國家刑罰權,有效防制犯罪、  提高辦案正確性及結案速度,減少冤獄事件發生。 3.提升觀護效能,防止再犯、掌握犯罪趨勢,釐定周延防  制犯罪政策、發揮更生保護功能,維護社會安全、落實  犯罪被害保護政策,保障人民權益、普及全民法律知識  ,加強法治教育。 4.透過廣泛參與國際組織或國際會議,促進我國與國際及  兩岸司法互助之深化,並建立我國與外國間司法互助之  法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辦理檢察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9,88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4,213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717千元,係赴美、日、歐陸
  、香港等國際知名大學法學院研習。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50千元,包括:
<1>刑法、律師法、法醫師法、刑事特別
  法、法律問題審查等諮詢或研修會議
  ,委聘專家、學者之出席費700千元。
<2>刑法、律師法、法醫師法等法律條文
  修正之譯稿費及會議實錄、解釋彙編
  之編稿費、紀錄費等經費350千元。
(3)委辦費3,713千元,包括:
<1>辦理獲案槍枝銷毀暨留用經費400千元
  。
<2>辦理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法
  務部專班經費115千元。
<3>辦理律師職前訓練經費3,198千元。
(4)國際組織會費1,500千元,係參加亞太防
  制洗錢組織會費。
(5)物品50千元,係購買國內、外刑法學相
  關書籍、訂閱中外刑法相關法學叢刊經
  費。
(6)一般事務費14,530千元,包括:
<1>辦理婦幼案件、貪瀆、掃黑金、查賄
  、組織犯罪、毒品危害等宣導經費30
  千元。
<2>辦理人口販運及婦幼案件相關業務及
  研習經費320千元。
<3>辦理掃黑金、查賄、組織犯罪、毒品
  危害等業務經費1,350千元。
<4>法案修正及檢察行政法令等規定印製
  經費100千元。
<5>辦理公訴、掃黑、經濟犯罪、金融犯
  罪、毒品、肅貪、智慧財產、刑法、
  特別刑法、刑事訴訟法、原住民法制
  、國土環保等各項檢察官、檢察事務
  官智能研習經費1,107千元。
<6>辦理檢察行政業務經費700千元。
<7>辦理肅貪業務經費125千元。
<8>辦理扣案彈藥銷毀業務經費1,300千元
  。
<9>辦理保護智慧財產權業務經費100千元
  。
<10>辦理電腦犯罪、緩起訴制度等相關業
  務經費100千元。
<11>辦理打擊民生犯罪、排怨計畫相關業
  務及研習經費100千元。
<12>辦理查扣犯罪所得、防制企業背信、
  查緝經濟金融犯罪相關業務及研習經
  費250千元。
<13>辦理跨境(國)犯罪業務經費100千元
  。
<14>辦理查察賄選民意調查經費900千元
  。
<15>辦理律師業務經費100千元。
<16>辦理全國反毒會議3,000千元。
<17>辦理因應APG第三輪評鑑洗錢防制國
  際研討會2,000千元。
<18>辦理檢察、廉政業務督導及推展經費
  2,848千元。
(7)國內旅費285千元,係辦理檢察行政業務
  所需之差旅費。
(8)大陸地區旅費524千元,係加強兩岸共同
  打擊網路犯罪、洗錢犯罪等刑事案件及
  有關不法所得返還工作之合作機制。
(9)國外旅費1,713千元,包括:
<1>參加國際檢察官協會年會經費179千元
  。
<2>參加美國州檢察長協會夏季年會經費5
  12千元。
<3>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年會經費137千
  元。
<4>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洗錢態樣
  與趨勢工作研討會經費113千元。
<5>參與「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
  (FATF)經費110千元。
<6>參加「亞太經濟合作(APEC)電信暨資
  訊工作小組會議」暨相關研討會經費5
  0千元。
<7>參加美國自由聯盟反人口販運會議及
  考察美國人口販運之防制經費118千元
  。
<8>參加APEC相關國際反貪污會議經費104
  千元。
<9>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評鑑員訓練研
  討會經費124千元。
<10>參加劍橋國際經濟犯罪研討會、臺德
  刑法論壇經費266千元。
(10)運費70千元。
(11)短程車資61千元。
     (以上業務費內含辦理人口販運及婦
  幼案件檢察業務、研習、宣導、彙編相
  關法規等經費320千元。)
2.獎補助費55,671千元,係獎勵民眾檢舉各項
 選舉候選人賄選及組織犯罪獎勵金。
79,884,000
0200 業務費 24,213,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717,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50,000
0251 委辦費 3,713,000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1,500,000
0271 物品 5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4,530,000
0291 國內旅費 285,000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524,000
0293 國外旅費 1,713,000
0294 運費 70,000
0295 短程車資 61,000
0400 獎補助費 55,671,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55,6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