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法務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46,840,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據施政計畫,處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提高行政效率,輔助法務工作推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3,122千元,其內容如下
:
1.業務費74,773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275千元,係員工參加相關訓
  練或研習等所需經費。
(2)水電費6,872千元。
(3)通訊費2,544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
  通訊費等。
(4)其他業務租金828千元,係影印機等租金
  。
(5)稅捐及規費160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198千元,係對所執行之業務活動
  、所管財產等所繳納之保險費。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617千元,包括:
<1>委聘專家、學者、講師之出席費、授
  課鐘點費及審查費等375千元。
<2>辦理檢察官遴選委員會之出席費、審
  查費及書類審查委員會審查費等經費1
  ,090千元。
<3>二代健保補充保費152千元。
(8)物品4,947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清潔用品、圖書、報章雜
  誌等購置經費902千元。
<2>環保耗材及節能事務用具等購置費613
  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2,958千元
  。
<4>車輛油料費474千元,係按機車、中小
  型汽車、油氣雙燃料車,按汽油每公
  升價格30.40元、柴油每公升價格27.0
  0元、液化石油氣每公升價格18.30元
  計列。
(9)一般事務費24,304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578千元,係按員工289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環境綠化及會場佈置等經費501千元。
<3>駐警制服費13千元。
<4>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38千元,係按部
  、次長、主任秘書及單位主管16人,
  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4人,每人每
  年3,500元計列。
<5>駕駛、文書繕打、檔案管理、環境清
  潔及保全人員等勞務外包經費14,693
  千元。
<6>辦理各項訓練業務所需雜項等經費201
  千元,包括各種年度訓練56千元、志
  工人員訓練80千元、人事人員訓練65
  千元。
<7>辦理本部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65千
  元。
<8>本部行政業務檢討及座談等經費2,673
  千元。
<9>概(預、決)算等各類書表印製費229
  千元。
<10>法務統計表報與刊物印製費、建立按
  月統計資料、協調及研討等業務經費
  620千元。
<11>政府會計資訊系統維護及訓練等經費
  2,425千元。
<12>法務部職員錄、人事法規彙編及其他
  人事資料、書刊印製費116千元。
<13>獎勵資深法務績優人員業務經費20千
  元。
<14>製作法務工作特殊功績人員專業獎章
  經費10千元。
<15>辦理志工業務協調、研討等相關經費
  358千元。
<16>辦理本部所屬機關員額評鑑相關經費
  35千元。
<17>採購稽核、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及協調
  、研討等經費550千元。
<18>辦理檢察官遴選及人事審議委員會等
  行政事務雜費123千元。
<19>司法節相關活動經費856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6,213千元,包括:
<1>辦公房屋、宿舍等維護費414千元。
<2>廳舍節能設施改善經費408千元。
<3>司法新廈地上停車場整修及防水工程
  經費5,391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753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471千元,係按公務機車3
  輛,公務汽車未滿2年1輛,滿6年以上
  9輛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282千元,係按職員24
  4人、駐警4人及約聘僱人員21人,每
  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3,754千元,包
  括:
<1>電氣設備、電梯及空調系統等養護費2
  ,225千元。
<2>水電、消防及其他辦公設備等養護費4
  00千元。
<3>電話通訊系統設備養護費705千元。
<4>司法新廈及第二辦公大樓共同性修繕
  分攤款1,504千元。
<5>其他設施等養護修繕經費393千元。
<6>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廳舍、安全等設施
  整修、維護經費18,527千元。
(13)國內旅費926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4)運費121千元。
(15)短程車資83千元。
(16)特別費1,178千元,係按部長1人每月39
  ,700元,次長3人每人每月19,500元計
  列。
2.設備及投資28,099千元,其內容如下:
(1)各司、處零星設備購置經費2,099千元。
(2)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辦公廳舍擴(遷)建工
  程先期規劃及設施汰換等經費26,000千
  元。
3.獎補助費250千元,其內容如下: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222千元,按每
  人每年6,000元計列。
(2)捐助法務部公務人員協會經費28千元。
103,122,000 91,987,000 11,135,000 12.10%
0200 業務費 74,773,000 65,848,000 8,925,000 13.55%
0201 教育訓練費 275,000 246,000 29,000 11.79%
0202 水電費 6,872,000 7,697,000 -825,000 -10.72%
0203 通訊費 2,544,000 2,544,000 0 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828,000 778,000 50,000 6.43%
0221 稅捐及規費 160,000 204,000 -44,000 -21.57%
0231 保險費 198,000 173,000 25,000 14.45%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17,000 1,443,000 174,000 12.06%
0271 物品 4,947,000 2,422,000 2,525,000 104.25%
0279 一般事務費 24,304,000 22,521,000 1,783,000 7.92%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213,000 822,000 5,391,000 655.84%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753,000 797,000 -44,000 -5.52%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3,754,000 23,893,000 -139,000 -0.58%
0291 國內旅費 926,000 926,000 0 0.00%
0294 運費 121,000 121,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83,000 83,000 0 0.00%
0299 特別費 1,178,000 1,178,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28,099,000 25,906,000 2,193,000 8.47%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0,000,000 10,000,000 0 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18,099,000 15,906,000 2,193,000 13.79%
0400 獎補助費 250,000 233,000 17,000 7.3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8,000 29,000 -1,000 -3.45%
0475 獎勵及慰問 222,000 204,000 18,000 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