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法務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71,904,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據施政計畫,處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提高行政效率,輔助法務工作推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8,39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73,048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300千元,係員工參加相關訓
  練或研習等所需經費。
(2)水電費10,658千元。
(3)通訊費3,659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
  通訊費等。
(4)其他業務租金978千元,係影印機租金等
  。
(5)稅捐及規費228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194千元,係對所執行之業務活動
  、所管財產等所繳納之保險費。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628千元,包括:
<1>委聘專家、學者、講師之出席費、授
  課鐘點費及審查費等530千元。
<2>辦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遴選委員會
  之出席費、審查費及書類審查委員會
  審查費等經費954千元。
<3>二代健保補充保費144千元。
(8)物品3,260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清潔用品、圖書、報張雜
  誌等購置經費1,370千元。
<2>環保耗材及節能事務用具等購置費750
  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709千元。
<4>車輛油料費431千元,係按機車3輛、
  中小型汽車5輛、油氣雙燃料車5輛,
  按汽油每公升價格25.57元、柴油每公
  升價格22.20元、液化石油氣每公升價
  格18.40元計列。
(9)一般事務費21,948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584千元,係按員工292人
  ,每人每年2千元計列。
<2>環境綠化及會場佈置等經費601千元。
<3>駐警制服費13千元。
<4>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38千元,係按部
  、次長、主任秘書及單位主管16人,
  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4人,每人每
  年3,500元。
<5>駕駛、文書繕打、檔案管理、環境清
  潔及保全人員等勞務外包經費11,343
  千元。
<6>辦理各項訓練業務所需雜項等經費241
  千元,包括各種年度訓練51千元、志
  工人員訓練120千元、人事人員訓練70
  千元。
<7>辦理本部及所屬機關員工心理諮商與
  輔導經費34千元。
<8>本部行政業務檢討及座談等經費2,500
  千元。
<9>概(預、決)算等各類書表印製費182
  千元。
<10>法務統計表報與刊物印製費、建立按
  月統計資料等業務經費650千元。
<11>政府會計資訊系統維護及訓練等經費
  2,500千元。
<12>法務部職員錄、人事法規彙編及其他
  人事資料、書刊印製費99千元。
<13>獎勵資深法務績優人員業務經費50千
  元。
<14>製作法務工作特殊功績人員專業獎章
  經費12千元。
<15>辦理志工業務相關經費338千元。
<16>辦理本部所屬機關員額評鑑相關經費
  130千元。
<17>採購稽核、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經費55
  0千元。
<18>單位主管業務聯繫、協調及研討等經
  費887千元。
<19>辦理檢察官評鑑、遴選及人事審議委
  員會等行政事務雜費80千元。
<20>司法節相關活動經費916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623千元,包括:
<1>辦公房屋、宿舍等維護費360千元。
<2>廳舍節能設施改善經費263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730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448千元,係按機車3輛,
  每輛每年1,700元,滿4年未滿6年者4
  輛,每輛每年34,000千元,滿6年以上
  者6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282千元,係按職員24
  4人、駐衛警4人及約聘僱人員21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6,720千元,包
  括:
<1>電氣設備、電梯及空調系統等養護費2
  ,185千元。
<2>水電、消防及其他辦公設備等養護費9
  00千元。
<3>電話通訊系統設備養護費855千元。
<4>司法新廈及第二辦公大樓共同性修繕
  分攤款2,193千元。
<5>改善低效能設施等養護修繕經費587千
  元。
<6>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廳舍、安全等設施
  整修、維護經費20,000千元。
(13)國內旅費701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4)運費141千元。
(15)短程車資102千元。
(16)特別費1,178千元,係按部長1人每月39
  ,700元,次長3人每人每月19,500元計
  列。
   (以上業務費內含推動性別主流化訓練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業務及CEDAW訓練
  相關經費82千元。)
2.設備及投資14,386千元,其內容如下:
(1)各司、處零星設備購置經費1,518千元。
(2)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辦公廳舍擴(遷)建工
  程先期規劃及設施汰換等經費12,868千
  元。
3.獎補助費956千元,其內容如下: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924千元,按每
  人每年6,000元計列。
(2)捐助法務部公務人員協會經費32千元。
88,390,000
0200 業務費 73,048,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300,000
0202 水電費 10,658,000
0203 通訊費 3,659,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978,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228,000
0231 保險費 194,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28,000
0271 物品 3,26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21,948,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23,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730,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6,720,000
0291 國內旅費 701,000
0294 運費 141,000
0295 短程車資 102,000
0299 特別費 1,178,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14,386,00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0,000,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4,386,000
0400 獎補助費 956,00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2,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9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