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頁
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70,000 元()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6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7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容
如下:
1.通訊費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千元。
 (2)郵資費3千元。
2.物品6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3.一般事務費4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13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出外
 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推廣等現場確認旅費
 。
27,000 27,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27,000 27,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4,000 4,000 0 0.00%
2051 物品 6,000 6,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000 4,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3,000 13,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