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5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行政訴訟案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
執行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及加強少年調查、管束與執行
輔導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發揮司法功能。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案件審理時效,維護
與確保民眾權益。
2.預計辦理件數:民事事件290件、刑事案件105件、民事
強制執行600件、行政訴訟事件5件,合計1,000件。
3.強化少年法庭功能,提高調查及輔導績效,以防治青少
年犯罪。
4.預計辦理少年法庭案件、家事事件50件、少年及家事調
查、保護輔導事件6人。
5.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辦理公證業務。
6.妥速辦理提存業務,以落實便民政策。
7.公證事件預計辦理105件;提存事件預計辦理12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
| 06 |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7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通訊費4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千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3千元。 2.物品10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6千元。 (2)資料書表印製費4千元。 3.國內旅費13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出 外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宣導等現場確認 旅費。 |
27,000 | |||
| 0200 | 業務費 | 27,000 | ||||
| 0203 | 通訊費 | 4,000 | ||||
| 0271 | 物品 | 10,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