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4頁
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9,55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配合協助審判業務執行。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59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205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
  等費用20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
  宿及交通等費用30千元。
(2)通訊費16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22千元。
<2>郵資費47千元。
(3)資訊服務費1,191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
  相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2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臨時人員酬金48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
  助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8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
  授課鐘點費28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
  安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60千元。
(7)物品431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22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
  音、錄影等耗材費243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66千元。
(8)一般事務費471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72
  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56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29千元
  。
<4>各類書表等印製費50千元。
<5>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
  事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71千
  元。
<6>辦理司法風紀宣導經費41千元。
<7>辦理與民有約宣導、院外聯繫及新聞
  發布等經費44千元。
<8>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5千元。
<9>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
  費3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26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215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11
  千元。
(10)國內旅費526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514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2千元。
(11)短程車資3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
2.設備及投資389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費。
3,594,000 4,665,000 -1,071,000 -22.96%
2000 業務費 3,205,000 4,449,000 -1,244,000 -27.96%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169,000 169,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191,000 2,297,000 -1,106,000 -48.15%
2027 保險費 2,000 2,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8,000 48,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8,000 88,000 0 0.00%
2051 物品 431,000 439,000 -8,000 -1.82%
2054 一般事務費 471,000 576,000 -105,000 -18.2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26,000 251,000 -25,000 -9.96%
2072 國內旅費 526,000 526,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3,000 3,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389,000 216,000 173,000 80.09%
3035 雜項設備費 389,000 216,000 173,000 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