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8,923,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審判業務辦案速度及上訴維持率。二、加強家事 調解業務之執行。三、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業務及少 年暨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四、辦理與審判等活 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少年及家事案件辦案速度及調解比例。二、對有 犯罪習性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並加強再犯少年之個 案調查及保護管束等工作。三、本年度預計辦理少年事件 業務4,200件、家事事件業務21,0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 務550件及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3,000人。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777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394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62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32千元。
2.保險費3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62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157千元。
(2)辦理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105千元。
(3)辦理採驗人犯尿液鑑定業務經費700千元
  。
4.物品3,02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4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89千元。
(3)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112千
  元。
(4)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808千元
  。
(5)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560千元
  。
(6)採驗人犯尿液用耗材313千元。
5.一般事務費540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359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81千元。
6.給養費6,132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1,691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146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1,507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38千元。
12,777,000 15,089,000 -2,312,000 -15.32%
2000 業務費 12,777,000
2009 通訊費 394,000
2027 保險費 3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62,000
2051 物品 3,02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40,000
2057 給養費 6,132,000
2072 國內旅費 1,69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