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46,150,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894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6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35
   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費等25千元。
2.通訊費417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39千元。
 (2)郵資費178千元。
3.資訊服務費2,871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關
 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5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124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辦
 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14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11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99千元。
7.物品1,96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86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780千元。
8.一般事務費7,766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100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250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13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3,530千元。
 (5)支援法院門衛等勤務保全經費1,713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業務等經費733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61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950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00千元。
 (11)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57千元。
 (12)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14
    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642千元,係法警執勤室及盥
 洗室(含無障礙廁所)裝修工程經費。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492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33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320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7千元。
16,894,000 14,507,000 2,387,000 16.45%
2000 業務費 16,894,000 14,507,000 2,387,000 16.45%
2003 教育訓練費 60,000 6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417,000 417,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871,000 1,933,000 938,000 48.53%
2027 保險費 5,000 5,000 0 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24,000 124,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4,000 214,000 0 0.00%
2051 物品 1,966,000 1,916,000 50,000 2.61%
2054 一般事務費 7,766,000 5,222,000 2,544,000 48.72%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42,000 1,656,000 -1,014,000 -61.2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492,000 2,623,000 -131,000 -4.99%
2072 國內旅費 337,000 337,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