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27,120,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及司法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49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403千元,包括:
(1)水電費2,779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08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2,671千元。
(2)稅捐及規費70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33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37千元。
(3)保險費101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
  (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4)物品1,378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60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693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325千元。
(5)一般事務費382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191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905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明細詳「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94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513千元,按標準編
  列各型車輛19輛之養護費(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81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73人,每
  人每年1,046元計列。
(8)特別費94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7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90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6,493,000 6,419,000 74,000 1.15%
2000 業務費 6,403,000
2006 水電費 2,779,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70,000
2027 保險費 101,000
2051 物品 1,378,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82,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05,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94,000
2093 特別費 94,000
4000 獎補助費 9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