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21,144,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及司法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41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329千元,包括:
(1)水電費2,779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08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2,671千元。
(2)稅捐及規費70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33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37千元。
(3)保險費101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
  (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4)物品1,406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60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726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320千元。
(5)一般事務費380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190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860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明細詳「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39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468千元,按標準編
  列各型車輛19輛之養護費(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71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70人,每
  人每年1,006元計列。
(8)特別費94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7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90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6,419,000 6,330,000 89,000 1.41%
0200 業務費 6,329,000 6,186,000 143,000 2.31%
0202 水電費 2,779,000 2,779,000 0 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70,000 70,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101,000 101,000 0 0.00%
0271 物品 1,406,000 1,249,000 157,000 12.57%
0279 一般事務費 380,000 372,000 8,000 2.15%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860,000 893,000 -33,000 -3.7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39,000 628,000 11,000 1.75%
0299 特別費 94,000 94,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90,000 144,000 -54,000 -37.50%
0475 獎勵及慰問 90,000 144,000 -54,000 -3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