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09,559,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2 |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85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668千元,包括: (1)水電費2,80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08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2,699千元。 (2)稅捐及規費26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8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18千元。 (3)保險費145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 (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4)物品1,258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60千元。 <2>辦公事務費312千元。 <3>公務汽機車油料費586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5)一般事務費372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186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348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按木造計125.02平方公尺, 每平方公尺每年28.29元、加強磚造計7, 809.24平方公尺,每平方公尺每年24.05 元、鋼筋水泥計8,187.67平方公尺,每 平方公尺每年19.09元計列(明細詳「現 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18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449千元,按未滿2 年計2輛每輛每年8,245元、2-4年計1 輛每輛每年24,735元、4-6年計3輛每 輛每年32,980元、6年以上計6輛每輛 每年49,470元、機車7輛每輛每年1,64 9元計列(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69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66人,每 人每年1,017元計列。 (8)特別費94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7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86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 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5,854,000 | |||
| 0200 | 業務費 | 5,668,000 | ||||
| 0202 | 水電費 | 2,807,000 | ||||
| 0221 | 稅捐及規費 | 26,000 | ||||
| 0231 | 保險費 | 145,000 | ||||
| 0271 | 物品 | 1,258,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372,000 | ||||
| 0282 | 房屋建築養護費 | 348,000 | ||||
| 0283 |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618,000 | ||||
| 0299 | 特別費 | 94,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186,000 | ||||
| 0475 | 獎勵及慰問 | 18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