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14,558,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9,30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5,871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
  等費用20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
  宿及交通等費用30千元。
(2)通訊費56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40千元。
<2>郵資費16千元。
(3)資訊服務費1,490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
  相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40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
  費。
(5)臨時人員酬金48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
  助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73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
  授課鐘點費19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
  安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78千元。
(7)物品2,33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68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
  音、錄影等耗材費1,637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34千元。
(8)一般事務費7,453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440
  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394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88千元
  。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2,875千元。
<5>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
  遞、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583千
  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951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
  事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714千
  元。
<8>辦理司法風紀宣導經費73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宣導、院外聯繫及新聞
  發布等經費174千元。
<10>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39千元
  。
<11>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
  費22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1,504千元,包括:
<1>法官辦公室增設建置工程875千元。
<2>會議室地板整修工程629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582千元,包
  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1,491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91
  千元。
(11)國內旅費504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8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2千元。
2.設備及投資3,435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費
 。
19,306,000 17,289,000 2,017,000 11.67%
2000 業務費 15,871,000 15,352,000 519,000 3.38%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56,000 56,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490,000 2,573,000 -1,083,000 -42.09%
2027 保險費 40,000 40,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80,000 48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73,000 395,000 -22,000 -5.57%
2051 物品 2,339,000 2,339,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7,453,000 4,934,000 2,519,000 51.0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504,000 2,374,000 -870,000 -36.6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82,000 1,607,000 -25,000 -1.56%
2072 國內旅費 504,000 504,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3,435,000 1,937,000 1,498,000 77.34%
3035 雜項設備費 3,435,000 1,937,000 1,498,000 7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