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19,84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2,799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655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639千元。
(2)郵資費16千元。
3.資訊服務費4,636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96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7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06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31千元。
7.物品7,81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03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7,490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26千元。
8.一般事務費16,573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715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1,162千元。
(3)租用辦公廳室管理費997千元。
(4)院檢共同使用大型贓證物庫分攤經費1,5
  35千元。
(5)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376千元。
(6)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6,162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3,270千元。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53千元。
(9)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826千元
  。
(10)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78千元。
(11)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239千元。
(12)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70千元。
(13)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40千元
  。
(14)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50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7,826千元,係院檢大樓法
 官辦公室整修及高雄簡易庭氣密窗工程等經
 費。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530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3,434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96千
  元。
11.國內旅費606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58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4千元。
42,799,000 49,891,000 -7,092,000 -14.21%
2000 業務費 42,799,000 48,828,000 -6,029,000 -12.35%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655,000 655,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4,636,000 5,486,000 -850,000 -15.49%
2027 保險費 7,000 7,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960,000 96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7,000 137,000 0 0.00%
2051 物品 7,819,000 8,628,000 -809,000 -9.38%
2054 一般事務費 16,573,000 15,955,000 618,000 3.8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7,826,000 12,632,000 -4,806,000 -38.0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530,000 3,712,000 -182,000 -4.90%
2072 國內旅費 606,000 606,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