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7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7,655,000 元()
計畫內容
1.提高民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2.加快民刑事及行 政訴訟辦案速度。3.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從速辦理重大 民刑事案件。4.清理並防止民刑事及行政訴訟遲延案件。 5.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權等犯罪。6. 繼續加強調解、和解,提高成立比率。7.辦理民事執行事 件,並積極清理積案。8.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9.辦理家事事件審理業務,家事事件調查等業務。10.辦 理少年事件審理業務,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11.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發揮司法功能。
預期成果
1.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案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度 。2.對家調案件儘量使雙方心平氣和商談,期能提高調解 比例。3.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遲延案件。4.加強審判事 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辦理,以提高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 速度。5.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以高度 輔導。6.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 作。7.落實政府「反毒」政策,徹底杜絕犯罪,遠離毒害 。8.要求妥速辦理公證、提存事件,力求便民。9.繼續清 理清償提存逾期10年未領事件,並依規定解繳國庫。10. 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79,706件。11.預計辦理刑事案件 業務23,868件。12.預計辦理民事執行業務128,900件。13 .預計辦理家事事件業務11,0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50 件。14.預計辦理少年事件業務2,100件、少年事件調查及 保護、輔導業務2,000人。15.預計辦理公證業務3,000件 。16.預計辦理提存業務2,350件。17.預計辦理行政訴訟 業務4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0,242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30,86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459千元。
(2)郵資費30,410千元。
2.委辦費5,354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包括:
(1)107至110年度委外案件,(修正後)計
  畫總經費18,493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
  度編列第5年經費3,985千元。
(2)111至114年度委外案件,計畫總經費18,
  493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度編列第1年
  經費1,369千元。
3.物品89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一般事務費23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3,907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40,242,000 39,565,000 677,000 1.71%
2000 業務費 40,242,000 39,565,000 677,000 1.71%
2009 通訊費 30,869,000 30,869,000 0 0.00%
2039 委辦費 5,354,000 4,677,000 677,000 14.48%
2051 物品 89,000 89,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3,000 23,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3,907,000 3,907,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