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291,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及刑事審判業務、行政訴訟業務。2.辦理民事
執行事件,並積極清理積案。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
及少年保護管束等業務。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5.辦理
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30,000件。2.預計辦理刑事案件
業務13,000件。3.預計辦理民事執行業務49,000件。4.預
計辦理少年事件業務1,150件、家事事件業務6,000件及家
事事件調查業務60件。5.預計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
保護輔導業務1,200人。6.預計辦理公證業務2,700件及提
存業務1,500件。7.預計辦理行政訴訟業務450件。8.提高
民事及刑事審判業務、行政訴訟業務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
度。9.強化調解、和解,期疏減訟源。10.妥適辦理民事
執行事件以維護當事人權益。11.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
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12.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
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13.落實政府「反毒」政
策,徹底杜絕犯罪,遠離毒害。14.加強推廣公證業務。1
5.加強辦理假扣押、假處分案件提存事項。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
| 07 |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57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59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0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49千元。 2.物品60千元,係文具紙張購置費。 3.國內旅費38千元,係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 證據旅費。 |
157,000 | |||
| 0200 | 業務費 | 157,000 | ||||
| 0203 | 通訊費 | 59,000 | ||||
| 0271 | 物品 | 60,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3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