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9頁
預算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4,095,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9,10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8,968千元,包括:
 (1)水電費12,305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291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12,014千元。
 (2)土地租金296千元,係租用辦公室用地租金
   。
 (3)其他業務租金44千元,係租用電動(機)車
   電池租金。
 (4)稅捐及規費250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100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150千元。
 (5)保險費135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明
   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6)物品1,466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油料費820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辦公事務費646千元。
 (7)一般事務費1,122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374人,
   每人每年按3,000元計列。
 (8)房屋建築養護費2,475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9)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745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379千元,係各型車輛
     22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366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349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10)特別費130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0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32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19,100,000 15,398,000 3,702,000 24.04%
2000 業務費 18,968,000 15,266,000 3,702,000 24.25%
2006 水電費 12,305,000 9,288,000 3,017,000 32.48%
2012 土地租金 296,000 296,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4,000 33,000 11,000 33.33%
2024 稅捐及規費 250,000 250,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35,000 135,000 0 0.00%
2051 物品 1,466,000 1,492,000 -26,000 -1.74%
2054 一般事務費 1,122,000 748,000 374,000 5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475,000 2,084,000 391,000 18.76%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745,000 846,000 -101,000 -11.94%
2093 特別費 130,000 94,000 36,000 38.30%
4000 獎補助費 132,000 132,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32,000 13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