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19,05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2.推展司法業務電腦化,加強資訊管理與運用。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一般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48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9,400千元,包括:
(1)水電費4,994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212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4,782千元。
(2)稅捐及規費2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
  明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12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17千元。
(3)保險費139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
  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4)物品1,34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油料費773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辦公事務費569千元。
(5)一般事務費658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329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1,477千元,係辦公房舍
  基本維護費。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67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345千元,按標準編
  列各型車輛21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322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307人,每
  人每年1,048元計列。
(8)特別費94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7,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84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9,484,000 9,127,000 357,000 3.91%
2000 業務費 9,400,000 9,037,000 363,000 4.02%
2006 水電費 4,994,000 4,994,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9,000 29,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39,000 139,000 0 0.00%
2051 物品 1,342,000 1,228,000 114,000 9.28%
2054 一般事務費 658,000 644,000 14,000 2.1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477,000 1,242,000 235,000 18.92%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67,000 667,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94,000 94,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84,000 90,000 -6,000 -6.67%
4085 獎勵及慰問 84,000 90,000 -6,000 -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