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08,61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2.推展司法業務電腦化,加強資訊管理與運用。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一般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252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42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2千元。
(2)郵資費30千元。
3.資訊服務費1,575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60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83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6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18千元。
7.物品1,863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897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816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50千元。
8.一般事務費5,713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336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462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58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2,262千元。
(5)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603千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579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855千元。
(8)辦理司法風紀宣導經費70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宣導、院外聯繫及新聞發
  布等經費200千元。
(10)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30千元。
(11)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48千元。
(12)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所需經
  費110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360千元,係斗六簡易庭安
 全護欄整建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130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1,068千元。
(2)採驗尿液設備養護費14千元。
(3)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48千
  元。
11.國內旅費52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503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4千元。
12.運費102千元,係公務搬運及案卷運送。
12,252,000 14,792,000 -2,540,000 -17.17%
2000 業務費 12,252,000 14,792,000 -2,540,000 -17.17%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42,000 42,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575,000 2,658,000 -1,083,000 -40.74%
2027 保險費 7,000 7,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600,000 60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3,000 283,000 0 0.00%
2051 物品 1,863,000 1,973,000 -110,000 -5.58%
2054 一般事務費 5,713,000 4,996,000 717,000 14.3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60,000 2,364,000 -2,004,000 -84.77%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130,000 1,190,000 -60,000 -5.04%
2072 國內旅費 527,000 527,000 0 0.00%
2081 運費 102,000 10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