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93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5.購置第9法庭資訊硬體設備及快印機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5,300件、刑事案件業務9, 6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29,600件、少年事件業務1,050 件、家事事件業務3,3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72件、少 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710人、公證業務1,800件、提 存業務43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2,9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65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889千元,包括:
(1)通訊費891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34千
  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757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482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酬金2,468千元。
<2>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
  轉譯費300千元。
<3>刑事案件鑑定費714千元。
(3)物品19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80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115千元。
(4)一般事務費1,001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840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31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
  誤餐費30千元。
(5)國內旅費1,320千元,包括:
<1>刑事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502
  千元。
<2>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旅費628千元。
<3>刑事案件法警押解及拘提人犯旅費190
  千元。
2.設備及投資2,765千元,包括:
(1)第9法庭資訊硬體設備等資訊設備230千
  元。
(2)零星設備購置費2,535千元。
9,654,000 6,710,000 2,944,000 43.87%
2000 業務費 6,889,000
2009 通訊費 891,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482,000
2051 物品 19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001,000
2072 國內旅費 1,32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765,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3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2,53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