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34,55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9,249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30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0千元。
2.通訊費63千元,係郵資費。
3.資訊服務費4,086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3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408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32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97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35千元。
7.物品3,27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346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2,759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65千元。
8.一般事務費7,471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265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301千元。
(3)院檢共同使用大型贓證物庫分攤經費226
  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20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284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4,820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66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94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22千元。
(11)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90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28千元
  。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10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2,103千元,係本院司法大
 廈二樓調解室裝修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424千元,係電氣
  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139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2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7千元
19,249,000 14,899,000 4,350,000 29.20%
2000 業務費 19,249,000 14,763,000 4,486,000 30.39%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63,000 63,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4,086,000 1,507,000 2,579,000 171.13%
2027 保險費 3,000 3,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08,000 408,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2,000 232,000 0 0.00%
2051 物品 3,270,000 3,227,000 43,000 1.33%
2054 一般事務費 7,471,000 6,890,000 581,000 8.4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103,000 966,000 1,137,000 117.7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424,000 1,278,000 146,000 11.42%
2072 國內旅費 139,000 139,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