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09,118,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3,142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84千元,包括:
(1)數據通訊月租費230千元。
(2)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0千元
  。
(3)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34千元。
3.資訊服務費3,708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費
 。
4.保險費16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48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4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88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16千元。
7.物品11,921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3,202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8,433千元。
(3)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所需經
  費126千元。
(4)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30千元。
(5)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30千元。
8.一般事務費12,711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1,170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1,890千元。
(3)院檢共同使用大型贓證物庫分攤經費1,1
  47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523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4,079千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734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856千元。
(8)辦理司法風紀宣導經費140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宣導經費102千元。
(10)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70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7,235千元,包括:
(1)第二辦公大樓二、四、六樓男女廁所空
  間對調更新及豐原簡易庭一至四樓廁所
  整修工程4,985千元。
(2)連接第一及第二辦公大樓空中廊道整修
  工程2,250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375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5,005千元。
(2)採驗尿液設備養護費70千元。
(3)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300千
  元。
11.國內旅費1,158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124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34千元。
43,142,000 39,322,000 3,820,000 9.71%
0200 業務費 43,142,000 39,322,000 3,820,000 9.71%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284,000 383,000 -99,000 -25.85%
0215 資訊服務費 3,708,000 3,708,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16,000 16,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480,000 480,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4,000 204,000 0 0.00%
0271 物品 11,921,000 16,049,000 -4,128,000 -25.72%
0279 一般事務費 12,711,000 8,294,000 4,417,000 53.26%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7,235,000 3,605,000 3,630,000 100.69%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375,000 5,375,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1,158,000 1,158,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