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44,215,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9,322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383千元,包括:
(1)數據通訊月租費329千元。
(2)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0千元
  。
(3)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34千元。
3.資訊服務費3,708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費
 。
4.保險費16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48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4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88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16千元。
7.物品16,049千元,包括:
(1)一般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費3,121千元。
(2)各類書表、憑證、刊物印製費2,734千元
  。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8,433千元。
(4)辦理員工各項訓練所需文具紙張等經費8
  1千元。
(5)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所需經
  費126千元。
(6)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812千元。
(7)司法風紀宣導經費140千元。
(8)與民有約宣導經費102千元。
(9)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70千元。
(10)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300千元。
(11)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30千元。
8.一般事務費8,294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1,163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1,862千元。
(3)院檢共同使用大型贓證物庫分攤經費1,1
  47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523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3,599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3,605千元,包括:
(1)第一辦公大樓樓梯間PVC地磚更換新工程
  1,081千元。
(2)騰空舊有宿舍拆除工程2,524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375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5,005千元。
(2)採驗尿液設備養護費70千元。
(3)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300千
  元。
11.國內旅費1,158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124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34千元。
39,322,000 97,821,000 -58,499,000 -59.80%
0200 業務費 39,322,000 97,821,000 -58,499,000 -59.80%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383,000 54,000 329,000 609.26%
0215 資訊服務費 3,708,000 3,371,000 337,000 10.00%
0231 保險費 16,000 16,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480,000 480,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4,000 204,000 0 0.00%
0271 物品 16,049,000 15,920,000 129,000 0.81%
0279 一般事務費 8,294,000 7,701,000 593,000 7.7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3,605,000 63,238,000 -59,633,000 -94.3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375,000 5,629,000 -254,000 -4.51%
0291 國內旅費 1,158,000 1,158,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