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6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91,96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0,287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費
   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1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50千元。
 (2)郵資費69千元。
3.資訊服務費3,132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關
 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40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43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辦
 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28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110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718千元。
7.物品4,53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838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3,451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50千元。
8.一般事務費14,703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200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
   案等經費410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90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5,663千元。
 (5)植栽維護費550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5,768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350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650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50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51千元。
 (11)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聯
    繫、新聞發布等經費200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30千元。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30
    千元。
 (1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新竹簡易庭興建院舍工
    程先期作業費461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899千元,包括:
 (1)本院中庭薄膜結構養護工程555千元。
 (2)候審室地面及牆面整修工程344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000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44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2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5千元。
30,287,000 38,350,000 -8,063,000 -21.02%
2000 業務費 30,287,000 33,060,000 -2,773,000 -8.39%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19,000 219,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132,000 2,820,000 312,000 11.06%
2027 保險費 40,000 40,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30,000 360,000 70,000 19.4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28,000 828,000 0 0.00%
2051 物品 4,539,000 3,969,000 570,000 14.36%
2054 一般事務費 14,703,000 12,020,000 2,683,000 22.32%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99,000 6,983,000 -6,084,000 -87.1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000,000 5,324,000 -324,000 -6.09%
2072 國內旅費 447,000 447,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