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8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5,28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與民事事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2.辦理與刑事案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與民事強制執行等有關之業務。 4.辦理與家事事件審理及調查等有關之業務。 5.辦理與少年事件審理、調查及保護輔導等有關之業務。 6.加強公證業務之便民服務及妥適辦理提存業務。  
預期成果
1.妥適辦理各類審判案件,提高辦案維持率、辦案速度,  並加強民事、勞動事件、家事事件的調解業務,妥適辦  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 2.簡化辦理民事強制執行事件各項行政流程,拍賣程序公  開透明,杜絕流弊。 3.加強與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聯繫,隨時提供法律諮商,  輔導做好調解工作,並辦理調解委員之調解、法律專業  訓練研習及工作聯繫會議。 4.強化少年法庭及家事法庭功能,提高調查保護績效。 5.妥適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力求便民利民。 6.汰購影印機、印表機、公共排椅、騎縫密碼機及飲水機  等設備,促進行政效能。 7.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38,940件,刑事案件業  務48,000件,民事執行業務220,000件,少年事件業務8  ,200件,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5,500人,家  事事件業務21,0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40件,公證  業務5,800件,提存業務4,4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4 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807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37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4千元。
 (2)郵資費13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99千元,係調解報酬。
3.物品245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一般事務費44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1,482千元,包括:
 (1)家事事件訪視及調查旅費862千元。
 (2)調解委員旅費620千元。
2,807,000 2,807,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2,807,000 2,807,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37,000 37,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99,000 999,000 0 0.00%
2051 物品 245,000 245,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4,000 44,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482,000 1,48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