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4,444,000 元()
計畫內容
一、妥速辦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等審判,提高審判績
效。二、落實合議制度,加強評議功能,以提升裁判品質
。三、落實民事事件審理集中化,強化第一審事實審功能
。四、推動調解機制,有效疏減訟源。五、維護司法人權
,提升司法形象。六、推動民事執行業務委外拍賣變賣計
畫。七、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推動刑事審判落實嚴謹證據法則,強化交互詰問法庭
活動。二、持續推動法官審判專業化,加強專家諮詢制度
及專業或特殊案件之鑑定效能,以妥速審結案件。三、落
實行政訴訟專業審理,便利民眾訴訟,保障訴訟權益。四
、推動民、刑事調解及家事專業調解業務,並結合社會資
源,提高調解委員之專業知識與調解技能。五、強化刑事
司法人權保障之理念,確保被告人權並兼顧被害人權益。
六、持續督促落實安全出庭環境與措施,建構友善法庭,
保護性侵害犯罪被害人之司法權益,營造親民司法。七、
委託公正第三人辦理不動產拍賣變賣業務,提高民事執行
效率,保障人民權益。八、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
116,400件,刑事案件業務55,500件,民事執行業務154,0
00件,行政訴訟業務3,2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6預算 | 105預算 | 105差異 | 105比例 |
|---|---|---|---|---|---|---|---|---|---|
| 03 |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4,664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14,339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91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4,148千元。 2.委辦費2,916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包括: (1)101-104年度委外案件,計畫總經費14,0 34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度編列第6年 經費412千元。 (2)105-108年度委外案件,計畫總經費11,2 11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度編列第2年 經費2,504千元。 3.物品147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92千元。 (2)例稿印製費55千元。 4.國內旅費7,262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
24,664,000 | 25,692,000 | -1,028,000 | -4.00% | |||
| 0200 | 業務費 | 24,664,000 | 25,692,000 | -1,028,000 | -4.00% | ||||
| 0203 | 通訊費 | 14,339,000 | 14,339,000 | 0 | 0.00% | ||||
| 0251 | 委辦費 | 2,916,000 | 3,944,000 | -1,028,000 | -26.06% | ||||
| 0271 | 物品 | 147,000 | 147,000 | 0 | 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7,262,000 | 7,262,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