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4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65,02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7,935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費
   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971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443千元。
 (2)郵資費528千元。
3.資訊服務費5,526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關
 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18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1,08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06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64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42千元。
7.物品13,65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8,011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5,309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330千元。
8.一般事務費21,167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700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
   案等經費1,900千元。
 (3)辦公廳室管理費497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495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4,740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0,333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00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554千元
   。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112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232千元。
 (11)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聯
    繫、新聞發布等經費277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56千元。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71
    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17,634千元,係板橋院區檔案
 大樓廁所及本院法官助理辦公室等整修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808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625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591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34千元。
67,935,000 60,370,000 7,565,000 12.53%
2000 業務費 67,935,000 54,299,000 13,636,000 25.11%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971,000 971,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526,000 5,930,000 -404,000 -6.81%
2027 保險費 18,000 18,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080,000 1,08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6,000 406,000 0 0.00%
2051 物品 13,650,000 14,355,000 -705,000 -4.91%
2054 一般事務費 21,167,000 18,570,000 2,597,000 13.9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7,634,000 6,486,000 11,148,000 171.88%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808,000 5,808,000 1,000,000 17.22%
2072 國內旅費 625,000 625,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