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7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18,11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1,55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971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443千元。
(2)郵資費528千元。
3.資訊服務費7,144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18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臨時人員酬金1,08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
 助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06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
  授課鐘點費164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42千元。
7.物品14,35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8,011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6,014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330千元。
8.一般事務費14,260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700千
  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1,250千元。
(3)租用辦公廳室管理費497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509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4,740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4,192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70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
  事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554
  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112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232千元。
(11)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277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56千元
  。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71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808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5,365千元。
(2)採驗尿液設備養護費74千元。
(3)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369千
  元。
10.國內旅費625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591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34千元。
11.房屋建築養護費6,228千元、雜項設備費61
  1千元,包括:
(1)板橋院區檔案大樓電梯控制系統整修工
  程524千元。
(2)本院行政大樓配電盤無熔絲開關更換工
  程1,160千元。
(3)本院行政大樓中庭蓄水池、化糞池及西
  側大樓蓄水池改建789千元。
(4)打造國民法官法庭整修計畫總經費12,12
  5千元,分2年辦理,110年度已由司法院
  編列7,759千元,111年度由本院編列4,3
  66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3,755千元、
  雜項設備費611千元)
51,556,000 67,948,000 -16,392,000 -24.12%
2000 業務費 50,945,000 67,948,000 -17,003,000 -25.02%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971,000 971,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7,144,000 3,706,000 3,438,000 92.77%
2027 保險費 18,000 18,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080,000 1,08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6,000 406,000 0 0.00%
2051 物品 14,355,000 14,255,000 100,000 0.70%
2054 一般事務費 14,260,000 11,315,000 2,945,000 26.0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228,000 29,714,000 -23,486,000 -79.04%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808,000 5,808,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625,000 625,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611,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6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