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1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55,170,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及資訊業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及資訊業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8,226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577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77千元。
(2)郵資費400千元。
3.資訊服務費1,282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3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12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69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62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07千元。
7.物品2,392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500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727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65千元。
8.一般事務費4,747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345千
  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924千元。
(3)辦理一、二審法院間業務交流經費727千
  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224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550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490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29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02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4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52千元。
(11)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52千元
  。
(12)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8千元。
(13)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100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5,084千元,包括:
(1)辦公大樓南側出入口地坪鋪面更新工程7
  33千元。
(2)辦公大樓二樓廁所整修工程3,804千元。
(3)澎湖庭頂樓及女兒牆防水工程547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241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2,116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125千
  元。
11.國內旅費1,461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433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8千元。
18,226,000 17,792,000 434,000 2.44%
2000 業務費 18,226,000 17,792,000 434,000 2.44%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577,000 545,000 32,000 5.87%
2018 資訊服務費 1,282,000 1,248,000 34,000 2.72%
2027 保險費 3,000 3,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20,000 12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9,000 269,000 0 0.00%
2051 物品 2,392,000 2,342,000 50,000 2.13%
2054 一般事務費 4,747,000 4,884,000 -137,000 -2.81%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084,000 4,509,000 575,000 12.7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241,000 2,241,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461,000 1,581,000 -120,000 -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