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01,24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執行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3,696千元,其內容如下
:
1.業務費92,137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
  等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
  宿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1,624千元,包括:
<1>數據通訊月租費119千元。
<2>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450
  千元。
<3>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55千元。
(3)資訊服務費3,252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
  費。
(4)保險費10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
  費。
(5)臨時人員酬金288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
  助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98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
  授課鐘點費233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
  安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65千元。
(7)物品11,988千元,包括:
<1>一般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費2,700千元
  。
<2>各類書表、憑證、刊物印製費685千元
  。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等耗
  材費5,256千元。
<4>辦理員工各項訓練所需文具紙張等經
  費401千元。
<5>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經費1
  ,343千元。
<6>因應法庭活動所需錄音、錄影耗材費1
  38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
  事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208千
  元。
<8>司法風紀宣導經費152千元。
<9>與民有約活動經費392千元。
<10>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63千元。
<11>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420千元。
<12>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30千元。
(8)一般事務費10,718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1,292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2,618千元。
<3>保全運鈔服務費132千元。
<4>辦理二、三審法院間業務交流經費1,0
  97千元。
<5>辦理一、二審法院間業務交流經費487
  千元。
<6>重大刑事案件及法警執行勤務獎品經
  費406千元
<7>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4,686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52,844千元,係緊急支
  應審判機關設施維護及臨時辦案等相關
  經費。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8,837千元,包
  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8,428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409
  千元。
(11)國內旅費1,028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0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34千元。
<3>視導各級法院業務旅費416千元。
<4>分區辦理各項座談及研習會旅費176千
  元。
(12)國外旅費1,200千元,係派員出國考察
  旅費。
2.設備及投資11,559千元,係緊急支應審判機
 關辦理業務所需設備購置費。
103,696,000 102,785,000 911,000 0.89%
0200 業務費 92,137,000 91,226,000 911,000 1.00%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1,624,000 1,624,000 0 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3,252,000 3,252,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10,000 10,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288,000 288,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98,000 298,000 0 0.00%
0271 物品 11,988,000 12,158,000 -170,000 -1.40%
0279 一般事務費 10,718,000 10,837,000 -119,000 -1.1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2,844,000 52,844,000 0 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837,000 8,837,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1,028,000 1,028,000 0 0.00%
0293 國外旅費 1,20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11,559,000 11,559,000 0 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11,559,000 11,559,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