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032,000 元()
計畫內容
1.精進審判專業,充實審判資訊,保障司法人權。 2.提高審判績效及裁判品質。 3.發揮技術審查官之功能,確保裁判技術判斷之正確性。 4.商業調查官辦理商業事件問題判斷分析及資料蒐集等業  務。 5.司法事務官確實進行審查及調解、非訟、提存等業務。 6.督促法官助理協助法官辦案,減輕法官工作負擔。
預期成果
1.推動法官審判專業化,增進專業知能;強化法官會議之  功能,統一法律見解,避免裁判衝突與矛盾;充分運用  審理模式與審理計畫使案件進行情形更透明、順暢。 2.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118件、商業事件業務1  23件、刑事案件業務355件、行政訴訟業務292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737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207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7千元。
(2)郵資費15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769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及訴訟參與人指定代理人
  酬金380千元。
(2)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轉
  譯費381千元。
(3)刑事案件鑑定費1,008千元。
3.物品252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
 費。
4.一般事務費309千元,包括:
(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88千元。
(2)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相關經費90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31千元。
5.國內旅費200千元,包括:
(1)刑事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50千
  元。
(2)刑事案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50千元。
(3)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旅費100千元。
2,737,000 911,000 1,826,000 200.44%
2000 業務費 2,737,000 911,000 1,826,000 200.44%
2009 通訊費 207,000 158,000 49,000 31.0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69,000 213,000 1,556,000 730.52%
2051 物品 252,000 252,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09,000 288,000 21,000 7.29%
2072 國內旅費 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