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智慧財產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83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案件審理時效,維護與確保  民眾權益。 2.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000件、刑事案件業務3  50件、行政訴訟業務42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3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982千元,包括:
(1)通訊費112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2千
  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0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00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酬金250千元。
<2>刑事案件鑑定費150千元。
(3)物品470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160千元。
<2>各項業務所需書表印製費300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
  誤餐費1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52千元,係辦理審判業務所需
 設備購置費。
1,134,000
0200 業務費 982,000
0203 通訊費 112,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0,000
0271 物品 47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152,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15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