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智慧財產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智慧財產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3,39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支援配合審判業務執行。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625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403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82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21千元。
3.資訊服務費1,836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15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158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65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6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00千元。
7.物品762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50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562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50千元。
8.一般事務費4,936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118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238千元。
(3)租用辦公廳室管理費3,060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73千元。
(5)舉辦技術審查官在職訓練課程經費150千
  元。
(6)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859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53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23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宣導經費60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宣導、院外聯繫及新聞發
  布等經費60千元。
(11)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40千元。
(12)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2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462千元,係汰換部分辦公
 室方塊地毯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82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759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23千
  元。
11.國內旅費56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38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8千元。
9,625,000 8,071,000 1,554,000 19.25%
2000 業務費 9,625,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2009 通訊費 403,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836,000
2027 保險費 15,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58,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5,000
2051 物品 76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936,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62,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82,000
2072 國內旅費 5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