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法官學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4頁
預算機關
法官學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4,724,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執行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研習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50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6,491千元,包括:
(1)水電費12,90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70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10,021千元。
<3>辦公廳室瓦斯費2,186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300千元,係租用影印機等
  設備租金。
(3)稅捐及規費32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20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12千元。
(4)保險費20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6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96千元。
(5)物品1,336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1,109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106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發電機油料費30千元。
<4>辦公事務費91千元。
(6)一般事務費100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50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1,333千元,係辦公房舍
  基本維護費(明細詳「現有辦公房舍明細
  表」)。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24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78千元,按標準編
  列各型車輛3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46千元,按
  職員(含約聘僱人員)44人,每人每年1
  ,048元計列。
(9)特別費157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
  3,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8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16,509,000 16,127,000 382,000 2.37%
2000 業務費 16,491,000
2006 水電費 12,907,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0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2,000
2027 保險費 202,000
2051 物品 1,33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00,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333,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24,000
2093 特別費 157,000
4000 獎補助費 18,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