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頁
預算機關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344,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與行政訴訟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預計辦理高等行政訴訟庭業務1,300件。2.預計辦理地 方行政訴訟庭業務8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02 辦理地方行政訴訟庭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60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377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36千元。
(2)郵資費341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10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73千元。
(2)調解報酬137千元。
3.物品5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33千元 。
(2)法律圖書購置費9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7千元。
4.一般事務費127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108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8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1千元。
5.國內旅費587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75千元
  。
(2)行政訴訟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13千元
  。
(3)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36千元
  。
(4)行政訴訟事件巡迴法庭旅費266千元。
(5)特約通譯旅費65千元。
(6)調解委員旅費132千元。
1,460,000
2000 業務費 1,460,000
2009 通訊費 377,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10,000
2051 物品 59,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27,000
2072 國內旅費 58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