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70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與行政訴訟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本年度預定辦理8,000件,其中 高等行政訴訟庭800件、地方行政訴訟庭7,200件,依施政 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2 辦理地方行政訴訟庭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989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568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千元。
 (2)郵資費563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282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989千元。
 (2)行政訴訟案件鑑定費39千元。
 (3)調解報酬254千元。
3.物品281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71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72千元。
 (3)辦理法學研討會經費38千元。
4.一般事務費117千元,包括:
 (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61千元。
 (2)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56千元。
5.國內旅費741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53千元。
 (2)行政訴訟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27千元。
 (3)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32千元。
 (4)行政訴訟事件巡迴法庭旅費216千元。
 (5)特約通譯旅費240千元。
 (6)調解委員旅費173千元。
3,989,000 4,778,000 -789,000 -16.51%
2000 業務費 3,989,000 4,778,000 -789,000 -16.51%
2009 通訊費 568,000 568,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82,000 2,512,000 -230,000 -9.16%
2051 物品 281,000 293,000 -12,000 -4.10%
2054 一般事務費 117,000 160,000 -43,000 -26.88%
2072 國內旅費 741,000 1,245,000 -504,000 -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