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91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與行政訴訟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本年度預定辦理2,500件,其中
高等行政訴訟庭800件、地方行政訴訟庭1,700件,依施政
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2預算 |
|---|---|---|---|---|---|---|
| 02 | 辦理地方行政訴訟庭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150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213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千元。 (2)郵資費211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42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746千元。 (2)行政訴訟案件鑑定費6千元。 (3)調解報酬190千元。 3.物品18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28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27千元。 (3)辦理法學研討會經費30千元。 4.一般事務費343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158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54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31千元。 5.國內旅費467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20千元 。 (2)行政訴訟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10千元 。 (3)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12千元 。 (4)行政訴訟事件巡迴法庭旅費81千元。 (5)特約通譯旅費90千元。 (6)調解委員旅費254千元。 |
2,150,000 | |||
| 2000 | 業務費 | 2,150,000 | ||||
| 2009 | 通訊費 | 213,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942,000 | ||||
| 2051 | 物品 | 185,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43,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46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