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4,665,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79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115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
  等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
  宿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89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45千
  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44千元。
(3)資訊服務費702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費
  。
(4)臨時人員酬金99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
  助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0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
  授課鐘點費133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
  安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57千元。
(6)物品634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23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
  音、錄影等耗材費501千元。
<3>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10千元。
(7)一般事務費1,592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78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126千元。
<3>辦理一、二審法院間業務交流經費108
  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40千元
  。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855千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00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
  事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3千元
  。
<8>辦理司法風紀宣導經費56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宣導經費126千元。
(8)房屋建築養護費397千元,係本院辦公大
  樓親子廁所整修工程經費。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871千元,包括
  :
<1>電氣設施養護費1,833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38
  千元。
(10)國內旅費259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243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6千元。
(11)短程車資32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
2.設備及投資677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費。
6,792,000 7,707,000 -915,000 -11.87%
0200 業務費 6,115,000 6,611,000 -496,000 -7.50%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289,000 362,000 -73,000 -20.17%
0215 資訊服務費 702,000 702,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99,000 72,000 27,000 37.5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0,000 190,000 0 0.00%
0271 物品 634,000 1,179,000 -545,000 -46.23%
0279 一般事務費 1,592,000 1,594,000 -2,000 -0.13%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397,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871,000 2,171,000 -300,000 -13.82%
0291 國內旅費 259,000 259,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32,000 32,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677,000 1,096,000 -419,000 -38.23%
0319 雜項設備費 677,000 400,000 277,000 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