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9,416,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915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362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45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17千元。
3.資訊服務費702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費。
4.臨時人員酬金72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辦
 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0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33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57千元。
6.物品1,229千元,包括:
(1)一般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費130千元。
(2)各類書表、憑證、刊物印製費200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等耗材
  費651千元。
(4)辦理員工各項訓練所需文具紙張等經費5
  4千元。
(5)因應法庭活動所需錄音、錄影耗材費50
  千元。
(6)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3千元。
(7)司法風紀宣導經費56千元。
(8)與民有約活動經費65千元。
(9)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20千元。
7.一般事務費747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78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126千元。
(3)辦理一、二審法院間業務交流經費108千
  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435千元。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272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2,234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38千
  元。
9.國內旅費259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243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6千元。
10.短程車資32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5,915,000 5,915,000 0 0.00%
0200 業務費 5,915,000 5,915,000 0 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362,000 362,000 0 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702,000 702,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72,000 72,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0,000 190,000 0 0.00%
0271 物品 1,229,000 1,229,000 0 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747,000 747,000 0 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272,000 2,272,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259,000 259,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32,000 32,000 0 0.00%